英國向來都有著維護出版商、作者和藝術家權利的傳統。但在其脫歐之后,許多出版商都不確定英國是否會繼續捍衛它們的版權。一份來自英國知識產權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IPO)的一份最新報告,昭示著這一傳統正面臨嚴重的威脅。
在這份備受關注的報告中,IPO建議對英國版權法進行重大改寫,將版權的未來交付給使用人工智能(AI)的人。這將損害出版商、作者、記者和音樂家等人當前及未來的經濟利益。這些變化還將阻礙版權持有者繼續投資于昂貴的數據清理、內容規范化、標記等流程。但矛盾的是,這些流程卻是使得內容適用于AI所必需的,因此實際上阻礙了IPO試圖鼓勵的一些技術進步。
引用關于COVID-19的博客內容
作為背景資料,歐盟在其《數字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Digital Single Market Copyright Directive)中研究了當時英國為在非商業背景下進行文本和數據挖掘(text and data mining – TDM)而復制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版權例外(copyright exception)規定。歐盟決定建立一個大致相同的非商業特例,同時為商業和非商業TDM建立一個范圍更廣的版權例外,但需要權利人選擇退出(opt-out)。而根據《伯爾尼公約》(Berne Convention),這是不允許的。另一方面,它明確區分了享有經濟版權利益的人和不享有該項利益的人,同時為二者的版權再利用規定了兩條明確的途徑:前者是許可,后者則是版權例外。通過建立opt-out機制,該指令減輕了出現更嚴重的Berne Convention問題的風險,即違反三步檢驗法(3-Step Test)。
英國雖不再受歐盟的約束,但在新指令的指導下,仍然決定審查對其版權法可能的修改。
可能的選項包括:(1)不作任何改變;(2)改善許可環境;(3)提供新的版權例外。在收到版權持有者提供的證據后(他們普遍贊成增加政府的許可支持或不作任何改變,但也有一些人不同意),IPO決定采用一種極端的例外。根據 IPO 的建議,“版權持有者將不能再對英國的 TDM 許可證收費,也不能簽訂合同或選擇退出例外。新規定還可能影響那些圍繞數據許可建立部分商業模式的人”。
如果有人懷疑這只是對權利的否定,IPO表示,“好處是減少從多名版權持有者那里獲得許可所需的時間,而且不需要支付許可費”。 這樣一來,英國的這項法律將比美國和歐盟的相關法律走得更遠,后者允許opt-out。IPO建議的版權例外情況與新加坡最近通過的條例更為接近,新加坡是一個擁有較少媒體公司、出版公司和學術團體的國家,由此可以感受到英國該例外情況的嚴重性。
但IPO聲明:“版權持有者仍將設有保障措施來保護其內容,主要是允許版權人選擇提交他們作品的平臺,包括通過訂閱或一次性收費的方式來獲取。他們還將采取措施,確保其系統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換句話說,只要用戶接受合法的訪問,包括個人訂閱或通過會員制免費訪問,所有的TDM和AI都是公平的游戲。只有盜版內容被排除在外。
影響
如果IPO建議的版權例外獲得通過,新聞機構將首當其沖受到影響。這種例外將加速后者收入下降和產出減少。新聞出版商將面臨雙重威脅,因為很多基礎的新聞報道往往已經由人工智能編寫。
鑒于TDM和AI的重要性迅速增加,對期刊出版的影響更難預測,并將是持久的。如今,企業需要為挖掘內容的版權付費,特別是在內容被標記的情況下,因此收入顯然面臨風險。
版權保護的弱化也可能促使出版商進一步進入開放獲取(OA)的商業模式。OA將出版系統的成本從用戶身上轉移到作者身上,但在IPO提案中,這種成本將從企業用戶轉移到作者、機構和資助者身上。當然,上述作者、機構和資助者可能并不會對通過增加APC和對作者收費來彌補出版商額外損失的收入太過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