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波特蘭州立大學計算機科學教授梅拉妮·米歇爾在《AI 3.0:思考人類的指南》一書中所說的那樣,當下的人工智能技術對你可能一直在使用的許多服務都起到了核心作用,有些甚至你都沒有意識到,如語音轉錄、GPS導航和出行規劃、垃圾郵件過濾、語言翻譯、信用卡欺詐警報、書籍和音樂推薦、計算機病毒防護以及建筑物能源利用優化等。
但在人工智能為我們的生活帶來各種便利之余,人們也難免產生擔憂和質疑:讓人工智能來接管那些枯燥無聊、令人疲倦、有辱人格或者極其危險又工資低廉的工作真的能夠造福社會嗎?人工智能的研究與開發應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監管?又應該由誰來監管?人們傾向于應該針對人工智能領域制定監管和道德規范,但尚未達成普遍共識的地方在于:是應該立即將重點放在能夠解釋人工智能系統推理過程的算法方面,還是關于數據的隱私方面,或是人工智能系統對惡意攻擊的魯棒性(指在異常和危險情況下系統生存的能力)方面,又或是關于人工智能系統的偏見以及關于超級智能潛在的風險方面?
電影《機器人與弗蘭克》(2012)劇照。
對于即將到來的人工智能時代,人們的態度截然不同:有人認為人工智能實際上能夠消除全球貧困,大規模減少疾病,并為地球上絕大多數人提供更好的教育。有人則對未來有一種相當悲觀的預測:大批的工作被自動化技術接管導致的人類失業;由于人工智能監視而造成的對公民的隱私和權利的侵犯;不道德的自動化武器;由不透明和不可信的計算機程序做出的未經審查的決策;種族和性別偏見被放大;大眾媒體被操縱;網絡犯罪增多等。
那么,我們到底如何才能創造出一個真正能靠自己進行學習的人工智能系統——一個更值得信賴的系統,一個和人類一樣,可以對其所面臨的情況進行推理并對未來進行規劃的系統呢?